今天決定要離職,要離開差不多工作了三個多月的地方。雖然工作的時間很短,但是心中也有點不捨的感覺。大概是因為同事們實在很仁慈,而且公司沒有什麼事非,同事之間又沒有心病。相比起信義會,這邊應該說是更「純」吧。
然而,我卻不能適應這邊的工作時間,晚九朝五的工作時間,我真的習慣不了,身體漸漸出了毛病。好像是告訴我,應該停了吧。另外,我因為這份工作而很少回家,這是我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我是一個很愛家的男生,雖然不懂表達出來,但我其實很愛我的父母。
離開的感覺,我真的不喜歡,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希望繼續做下去,可是現實不是我能夠控制的。感謝同事們的教誨,我會銘記在心,有機會的話,我們再一起相聚吧。
題外話: 最近寫 blog 都好像是在作文似的,是否要改變一下寫作技巧呢? 嗯.....說起寫作,我就想起我的女友了。呵呵.....
1 則留言:
我也知你愛你的父母
因為兒時 學校有甚麼甚麼特別節目
他們都會來去捧你場和接你放學
好溫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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