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2月 30, 2007

生活,也不過如此。

二十四歲的那一年,我說要努力一點了,
活到今天,我回頭望,二十三年的日子,
有三件事令我梗梗於懷。
或者是我多愁善感,我始終未能解開那些心結。

每年生日,我都會回顧從前發生過的事,
好像電視台的每年大事回顧一樣,
今年,與朋友合作的公司拆伙,對我來說是一件大事。
合作開公司,是我兩年前的計劃,
直到零六年九月,當我離開了信義會後,
我就著手跟朋友創立我們的公司,
辛苦的事,不說也罷,
然而努力了半年,
我發現很難支持下去,
我想一個人的力量太單簿了,
雖說與友人合作,可是他們的所為,
似乎不是作為合伙人應有的,
藉口說得很漂亮,
責任都歸於我身上。
對我來說,失去錢,失去信譽,
也不及比朋友誤會來得重要,
但是,我同時也相信,
責任的事,大家都應該承擔。
今年九月,公司拆伙,
一年來的建立,就這樣子失去了。

另一件重要的事,可算是我今年轉了三份工作,
從信義會離開後,我進了一間玩具設計公司任職包裝設計師,
之後轉職,去了商務印書館任排版員,
及後又轉到直銷中心擔任設計員,
轉了又轉,女友說我的心不定,
也許她說對了,因為我想找一份能夠發揮的工作,
友人說,這也是對的,現在還年輕,可以的話要試多一點。
我認為,工作呢..........
順心就好了。

至於明年的希望,
就是希望自己可以努力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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