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歲的那一年,我說要努力一點了,
活到今天,我回頭望,二十三年的日子,
有三件事令我梗梗於懷。
或者是我多愁善感,我始終未能解開那些心結。
每年生日,我都會回顧從前發生過的事,
好像電視台的每年大事回顧一樣,
今年,與朋友合作的公司拆伙,對我來說是一件大事。
合作開公司,是我兩年前的計劃,
直到零六年九月,當我離開了信義會後,
我就著手跟朋友創立我們的公司,
辛苦的事,不說也罷,
然而努力了半年,
我發現很難支持下去,
我想一個人的力量太單簿了,
雖說與友人合作,可是他們的所為,
似乎不是作為合伙人應有的,
藉口說得很漂亮,
責任都歸於我身上。
對我來說,失去錢,失去信譽,
也不及比朋友誤會來得重要,
但是,我同時也相信,
責任的事,大家都應該承擔。
今年九月,公司拆伙,
一年來的建立,就這樣子失去了。
另一件重要的事,可算是我今年轉了三份工作,
從信義會離開後,我進了一間玩具設計公司任職包裝設計師,
之後轉職,去了商務印書館任排版員,
及後又轉到直銷中心擔任設計員,
轉了又轉,女友說我的心不定,
也許她說對了,因為我想找一份能夠發揮的工作,
友人說,這也是對的,現在還年輕,可以的話要試多一點。
我認為,工作呢..........
順心就好了。
至於明年的希望,
就是希望自己可以努力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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