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邦先生及張德權先生:
你們的指責,我實在無法忍受,
多年的朋友,竟會如此這般。
與你們合伙,也許是我個人錯誤的決定,
當初是考慮到希望與你們一同分享住後的成功,
才向你們提出合伙的計劃。
可是事與願遺,一年後我們拆伙了,
而你們在沒有通知我的情況下,把公司的物資全都搬走,
理由卻是來不及通知我,這個謊話真的可笑。
你們留下大量的廢物,我足足花了三天才清理完,
那三天,我下班就要回去清理,每晚要十時才能離開。
在交回單位的那一晚,你們答應回來卻沒有出現,而且還沒有交還鑰匙,
害我忙碌到晚上十一時才能回家。
業務結束的半年後,黃先生你不但沒有歸還當初私下向我的借來買電腦的金錢,
而且還一拖再拖,藉口多不勝數,包括未發糧,要等買了鏡頭,要等按金發還等等
我一等再等,直到按金發還的時候,你卻失蹤了,
我整整打了一個月電話給你,你卻沒有回覆,
最後,我唯有到你上課的地方找你,可是見面後你卻說是我欺騙你合伙開公司,
那些錢是當作我還給你的租金,這實在是何道理。
我在沒辨法之下報警求助,幸好警方明辨是非,替我要求你盡快還錢,
終於,你在差不多四月的時候還清所有欠我的金錢。
回想當初,我實在極為後悔,錯在與你們合作,
公司開業前準備的工作,你們甚少參與,
由商業登記,睇樓,簽約,裝修,買傢俱,申請寬頻等等,
差不多都由我去處理, 老實說分配的工作,
那有一件是你們能順利完成的?
就連要求對布料有認識的你去買一塊黑布回來,
也可以變成了花布的,然後就說自己沒時間不回再去買了,不負責任的人看來不只是我。
然後你們說沒有客源,賺不了錢,我就去東找西找,找到了一班客人回來,
那時,我早上見客,下午回studio工作,晚上又去上班,每天只能睡幾小時,
有一次,我發了高燒,還要趕去見客人呢。
可是你們呢,卡片替你們設計好,印刷好,放在你們面前,
你們卻掉下一句,"我不是這個行頭的人,如何找客",
起初開了一個blog ,目的是為了要大家增加交流,
可是你們好像連打一個字都不會的,
之後改用了電郵,但也是得不到應有的回覆。
你們只會打機,看漫畫,做著自己認為重要的事,
公司的發展當然停滯不前,然後你們就埋怨公司沒有進帳,
令你們要白白交付租金,如此不負責任的事不斷發生。
開設計公司是早就商議好的,當我要求你們協助處理設計事務之時,
你們竟然跟我說,你們不懂如何使用設計軟件,也不懂程序,
然後怪責我沒有教導你們,也罷,我只好自己去完成。
設計費收了回來,雖然我心有不甘,但我仍按著當初說好的平均分錢給你們,
可是你們卻指控我從中做了手腳,說我私下收多了錢,這真的是不可理喻。
工作是我個人完成,你們如有自知之名,也沒有顏面收錢吧。
我面對你們,我沒有任何內疚,我做的事,也對得起自己。
餘下的錢,我亦按你們要求全數給了你們,只是你們沒有對現承諾,
直到現在也沒有把餘下的錢分給我。
1 則留言:
看出他們的真面目,當是上了一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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