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5日
是日下午, 地區主管簡進先生與會計部經理柯小姐要求召開市場部會議,其間地區主管簡進先生要求本人之直屬上司市場部經理詳細解釋下半 年的市場推廣計劃,其會議長達四小時。但因意見不合, 本人之直屬上司市場部經理被簡進先生即日解僱。
2011年4月18日
簡進先生召見本人及另一位市場部同事, 於其房間內不斷追問本人與前市場部經理的關係,其內容包括之後有否一起午餐及晚餐,有否電話聯絡等等, 並提及如有隱瞞與市場部經理之關係,他會即時解僱此人。
2011年4月22日
市場部經理返回公司拎取最後的薪金支票。
簡進先生於午餐時間後召見本人及另一位市場部同事, 於其房間內詢問本人今日午餐的地點,與及跟誰人一起進餐。並再次強調不要整古作怪, 否則他不會讓其好過。
2011年4月25日
會計部經理柯小姐於會議室召見本人, 要求本人簽署延長試用期的同意書,本人以其原因不明拒絕簽署及接受, 並要求會見地區主管簡進先生商討。其後於商討其間,簡進先生透露, 由於本人是市場部經理介紹及聘請,所以對於本人情況有所保留,並一再追問本人與市場部經理的關係。
2011年5月5日
四月份的薪金尚未發放,本人又因要外遊而急需金錢, 所以於出發當日,致電地區主管簡進先生與會計部經理柯小姐詢問薪金的情況,但簡進先生及柯小姐卻互相推卸責任, 也沒有明確答覆本人何時才會發放薪金。而在電話對話當中,簡進先生問及本人是否感到不滿,本人回答”有少少”之後,他就掛斷電話。
2011年5月12日
本人外遊返港上班的第一日,會計部經理柯小姐召見本人, 並即時解僱本人,其原因為本人多次遲到, 其間本人曾解釋大部份時間是為公司外出工作,而本人之前直屬上司市場部經理得知其事, 但會計部經理柯小姐不接受,並要求本人簽署解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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