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2月 11, 2011

來回

我只有180天的耐性,
然後就想盡辦法逃離這個局面,
我沒有堅持下去的理由,
也沒有說服自己的責任。

觸摸那艷紅火焰,
直至皮膚和肌肉被燒光,
眼裡的水份失控,
然後離開這房子,
留下一堆黑炭。

最後又重覆著一個決定,
放棄一切,回歸原點。

1 則留言:

匿名 說...

nice idea, thanks for 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