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2月 11, 2011
來回
我只有180天的耐性,
然後就想盡辦法逃離這個局面,
我沒有堅持下去的理由,
也沒有說服自己的責任。
觸摸那艷紅火焰,
直至皮膚和肌肉被燒光,
眼裡的水份失控,
然後離開這房子,
留下一堆黑炭。
最後又重覆著一個決定,
放棄一切,回歸原點。
1 則留言:
匿名 說...
nice idea,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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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1 8:5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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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 idea,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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